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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时间:2014-02-20   来源:梅县物价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收费项目

征收依据

计算

单位

收费标准
(元)

备注

一、计量收费

国家技术监督局、物价局、财政部技监局法发[1991]323号、价费字[1992]532号,省物价局粤价[2002]228号,粤价〔200443号、粤价[2005]117号

(一)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授权

1、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费

每证

10

含计量授权证书。

2、计量标准考核费

每项

100


(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是按每个系列还是按每个品种计费,由交费单位自行选择。

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费

每证

10

2、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每个

型号

100

(三)计量检定

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粤价200443文规定执行。

对国外及港澳地区的计量检验执行同样标准。(中央直属单位按计价格[2002]1512号执行)

二、统一机构代码证书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1998]20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发改价格[2003]82(粤价[2003]170)

换证按首次发证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正本

10

(二)副本

8

申领副本应本着自愿原则,不得强行发放、强制收费。

(三)技术服务费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