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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梅县区环境保护查处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表大检查

时间:2016-06-20   来源:梅县经信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15年度梅县区环境保护查处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表大检查

责令限期改正情况

企业名称

查处情况

法律文书文号

整改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1

梅县松源镇岭尾猪场

该猪场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限期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梅县区环保责令[2015]2号

该建设项目已落实整改措施,并已通过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文号梅县区环建验函字[2015]11号。

已在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上公开。

2

梅州市伟兴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擅自进行浸漆作业,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浸漆作业。

梅县区环保责令[2015]3号

该公司已停止浸漆作业。

已在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上公开。

3

梅县区雁洋镇东洲村李斯猪场

该猪场距离友珊小学教学楼约40米,已建成4栋猪舍,现存栏生猪约700头,猪场环保治理设施不完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根据梅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的通告》(梅府通[2011]6号)第一条第(四)点的规定,属于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你猪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责令该养猪场停止在现址经营养殖业。

梅县区环保责令[2015]4号

该猪场已拆除。

已在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上公开。

4

梅县程江长滩炳辉沙灰砖厂

该厂实心砖生产线建设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未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三同时”制度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厂停止生产。

梅县区环保责令[2015]5号

该厂已拆除。

已在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上公开。

5

吴英华(个体户)

吴英华位于梅县区程江镇大和村的瓦厂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未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三同时”制度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责令你瓦厂停止生产。

梅县区环保责令[2015]6号

该厂已拆除。

已在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上公开。

6

梅州市梅县区程江大塘煤灰砖厂

该厂实心砖生产线建设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未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三同时”制度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厂停止生产。

梅县区环保责令[2015]7号

该厂已拆除。

已在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上公开。

7

南口长山福乐机砖厂

该厂实心砖生产线建设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未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三同时”制度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厂停止生产。

梅县区环保责令[2015]8号

该厂已拆除。

已在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上公开。

8

梅县南口南塘机制砖厂

该厂实心砖生产线建设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未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三同时”制度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厂停止生产。

梅县区环保责令[2015]9号

该厂已拆除。

已在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上公开。

9

林建文(个体户)

林建文位于梅县区城东镇石月村的砖厂实心砖生产线建设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未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三同时”制度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厂停止生产。

梅县区环保责令[2015]10号

该厂已拆除。

已在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上公开。

10

梅县城东书坑机制砖厂

该厂实心砖生产线建设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未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三同时”制度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厂停止生产。

梅县区环保责令[2015]11号

该厂已拆除。

已在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上公开。

11

广东博森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位于梅县区白渡镇汶水村建设的年产500MW太阳能级硅片制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年产500MW太阳能级硅片制造项目停止建设,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梅县区环保责令[2015]12号

该建设项目已落实整改。

已在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上公开。

12

梅县家家大正番鸭良种场

根据《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梅县区新城建成区禁止饲养家畜家禽的通告》(梅县区府通[2015]1号)的规定,该养殖场属于在该通告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养殖。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停止养殖行为。

梅县区环保责令[2015]13号

该养殖场已拆除。

已在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公众网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