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梅州市润龙汽车配件加工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台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生产线项目》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5-06-1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梅州市润龙汽车配件加工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台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联系电话:0753-2589390       传真:0753-258939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如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5年6月10日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市润龙汽车配件加工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台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生产线项目梅州市润龙汽车配件加工制造有限公司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葵下村广东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葵下村,建设内容为在前期项目建好的厂房内新建喷漆房、喷粉房、烘干/固化房各一间,对现有部分产品(合页、立柱、门扇、平衡架、底板等汽车零配件)再次进行喷漆、喷粉工序,组装成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其余汽车零部件外售,不进行喷漆、喷粉处理。项目建成后年产集装箱运输半挂车500台。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
(2)废气:项目喷粉粉尘经粉尘回收装置回收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及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烘干、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
(2)噪声:项目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其中东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
(3)固废:项目废活性炭、含漆渣吸附棉、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手套等属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喷粉环节收集的粉末涂料回用于生产,喷粉产生的废滤芯、废粉末包装桶、焊渣外售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