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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关于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外用药车间生产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4-08-23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关于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外用药车间生产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外用药车间生产技术改造升级项目梅环梅县审〔2024〕13号2024年8月16日广东科泓药业有限公司梅州市环市西路上黄塘
2梅州梅县110千伏宝坑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梅环梅县审〔2024〕14号2024年8月16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梅州市松源镇湖维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联系电话:0753-2589390       传真:0753-2589390

梅环梅县审2024014号梅州梅县110千伏宝坑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梅环梅县审2024013号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外用药车间生产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