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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梅县110千伏水车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05-07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24年5月7日,我局受理了《梅州梅县110千伏水车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可同步挂网公示,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梅县110千伏水车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联系电话:0753-2589390       传真:0753-258939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如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4年5月7日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梅县110千伏水车输变电工程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梅州市梅县区水车镇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项目拟建变电站及线路位于梅州市梅县区水车镇,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110千伏主变压器2台,容量为2×20MVA,新建110千伏出线间隔4个;线路工程包括解口220千伏畲江站至110千伏梅南站双回110千伏线路接入水车站,形成110千伏水车站至220千伏畲江站、110千伏梅南站各2回110千伏线路,新建110千伏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3.0+3.1)千米,拆除110千伏畲江至梅南甲乙双回线路N33-N34两个解口点之间线路约2×0.1千米。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站内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噪声:项目变电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的要求,其中西北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输电线路执行1类、4类标准。
固废:项目废旧蓄电池、废变压油等属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电磁环境:运行期工频电磁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梅州梅县110千伏水车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