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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W(梅州)车轴有限公司空气悬架导向臂国产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07-1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23年7月18日,我局受理了《BPW(梅州)车轴有限公司空气悬架导向臂国产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项目受理公告和审批前公示可同步挂网公示,经审议,我局拟批准《BPW(梅州)车轴有限公司空气悬架导向臂国产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
    联系电话:0753-2589390       传真:0753-258939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如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2023年7月18日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BPW(梅州)车轴有限公司空气悬架导向臂国产化项目BPW(梅州)车轴有限公司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谢田大道1号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谢田大道1号。项目占地面积34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依托原有厂房新增一条空气悬架导向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空气悬架导向臂20万片。废气:项目抛丸机产生的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7、DA018)排放;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VOCs收集后经静电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16)排放;项目新增天然气加热炉,天然气加热产生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19)排气筒排放;电泳及烘干工序依托原生产线,不新增废气排放。
废水:项目新增的除氧化皮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回火降温工序,不外排;电泳工序依托原生产线,不新增废水排放。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其中东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
固废按规定处置。

BPW(梅州)车轴有限公司空气悬架导向臂国产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