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城行政区梅州市梅县区环境保护局 |
联系电话:0753-2589390 传真:0753-2589390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如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 | | 2022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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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感染性疾病救治中心项目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公园北路 | 梅州晨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约69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044.35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上12层,地下2层的救治中心大楼,其中地上12层建筑面积约59111.85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为20932.5平方米,设置床位800张,门(急)诊病人1000人次/天。 | 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梅县新城水质净化厂作进一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按规定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