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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梅环梅县催〔2026〕1号)送达公告

时间:2026-01-0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梅环梅县催〔20261号)送达公告


梅州市荣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池海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2MA51EAHRXA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大坪镇育豪村云彩长背坑

你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行为我局于2024102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梅环梅县罚字〔202410)并于2024111日送达。

你公司至今未履行缴纳第二期罚款壹拾万元¥100000.00元)的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及公司现场无相关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梅环梅县催〔20261),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可到我局领取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政策法规股

联系电话:0753-2589385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43

邮政编码:514700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18      


    附件: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梅环梅县催〔202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