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省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办函〔2015〕53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7号)的规定,结合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践,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广东省省级2018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