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6〕316号)有关要求,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正在开展梅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十二、十三条的规定,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拟公开举行梅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对《梅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进行听证,对梅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梅县区公民;
2.在本辖区内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根据听证事项、该项工作的需要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情况,指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四、听证会申请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交书面申请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申请人是公民的,请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详见附件2),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参加的听证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30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41号4楼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联系人:郭志龙;联系电话:0753-2586758)。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三)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的权利。
(四)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的,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