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十二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将举行梅州市梅县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听证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户籍在梅州市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梅州市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申请人应熟悉梅县区农用地情况或公示地价体系相关情况。
三、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期间(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8:00),到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府前大道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四楼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资料(联系人:黄佳,联系电话:0753-2586758)。
四、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代理人,其中具有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五、本次听证只受理书面申请,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