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编制梅南镇下村村及南口镇侨乡村土地利用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规模问题,需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8718公顷。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我局组织编制《梅州市梅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梅南镇下村村、南口镇侨乡村土地利用规划项目)》,该方案于2019年5月29日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66号)。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后,梅县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控制规模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均保持不变。梅南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371.204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225.2042公顷;南口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1141.667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为1126.6676公顷。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lt;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 gt;、 lt;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 gt;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要求,现将成果公告如下,请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附件:1.预留规模落实前后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2.方案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前后图。
梅州市梅县区国土资源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