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征地信息 > 征地公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6〕3号)

时间:2026-02-11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690865.jpeg

梅市府征〔2026〕3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莲塘村、白渡镇悦来村的部分集体土地合计5.0907公顷。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信息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用途:用于梅州梅江220千伏城东输变电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莲塘村、白渡镇悦来村。(四至范围详见梅州梅江220千伏城东输变电工程勘测定界图,测绘编号:M20240618)

  三、被征收地类及面积:梅县区城东镇莲塘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城东镇莲塘村蕉园股份经济合作社,白渡镇悦来村坳上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农用地共5.0907公顷[其中:水田0.0030公顷、园地1.5200公顷、林地3.1956公顷、草地0.1346公顷、养殖水面0.1746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29公顷],村民住宅共0座。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5〕17号)公告的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执行。

  五、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支付给所有权人。征地补偿费用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授)〔2025〕302号》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2月3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梅州梅江220千伏城东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302号]

  2.梅州梅江220千伏城东输变电工程勘测定界图(测绘编号:M20240618)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附件: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6〕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