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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等项目)》的公示

时间:2025-10-0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要求,现将《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等项目)》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机关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二、公示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原因

  《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等项目)》涉及2个项目,分别为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及省道S242线梅县区程江至梅西公路建设(西部旅游快线)一级驿站,共19个地块,总用地面积1.9805公顷,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2个项目均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里面的区域性交通设施。拟通过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范围

  本次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9805公顷,共19个落实地块,地块编号为WLS01-WLS19,涉及松源镇、松口镇、雁洋镇、梅西水库。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落实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会对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及布局产生影响。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落实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9805公顷。落实后,等量缩减梅县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9805公顷。

  (四)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三、公示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3日,共5个自然日

  公示网站: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gdmx.gov.cn/)

  电子邮箱:mxqbyzx@163.com

  联系电话:0753-2587916

  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3日,相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件标题请注明“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等项目)”字样)。

  附件:

  1.梅州市梅县区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梅州市梅县区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5年10月9日     


附件:关于《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等项目)》的公示.pdf
附件:附件1.梅州市梅县区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附件:附件2.梅州市梅县区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