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府征〔202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沙坪村黄泥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于政府储备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沙坪村。(详见梅州市梅县区征地预公告附图,测绘编号:GT250003)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4549公顷(6.8235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7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6月4日(拟三个月),梅县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征地预公告附图(GT250003)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