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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更正公告(梅市府征〔2024〕15 号)

时间:2024-02-28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2月18日发布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4〕14号,简称《公告》),该《公告》中第四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引用的《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3〕43 号)现更正为《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梅市府征〔2022〕19号)。同时重新计算该《公告》期限自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3月12日止(共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附件:梅州市人民政府更正公告(梅市府征〔2024〕15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