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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时间:2018-09-19   来源:广东省扶贫信息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针对中央、省委巡视反馈的存在问题,梅州市高度重视,强化政治担当,专门组织召开各种专题会议,层层传达巡视反馈会议精神,通报存在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各项工作进展良好。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对照脱贫攻坚中的存在问题,特别是考核评估和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切实认真抓好整改。二是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脱贫攻坚工作协调会、全市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会,对中央、省委巡视反馈的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够到位的问题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三是市扶贫开发局积极落实牵头责任,研究整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挂图作战,逐项整改。针对问题,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台账,挂图作战、逐项整改、对账销号、立行立改。一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印发《梅州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存在资金使用问题的扶贫项目清单,督促各相关单位再次全面排查梳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重点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同时,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和报送机制。明确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局、市农业局等单位,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二是突出整改重点。针对省委巡视反馈59个贫困村未通自来水、又未道路硬底化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党政领导分别带队在8月31日前,到59个未通自来水、又未道路硬底化的贫困村开展实地调研,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市领导实地调研工作全部完成。通过调研,现已督促各有关县(市、区)和水务、交通部门对全市未通自来水、又未道路硬底化的贫困村,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计划和完成时间,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三是实施专项督查推进整改。市财政、扶贫、人社、教育、民政等部门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扶贫开发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市扶贫开发局组织整改工作督查组,分别到兴宁市、丰顺县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专项督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三、完善制度,长效推进。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梅州市脱贫攻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解决问题。二是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市扶贫开发局出台《关于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开发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出台《梅州市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长效使用和管理。

  四、市县联动,部门协作。市委农办(市扶贫开发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与各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对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上的突出问题的督查督导,确保及时、高质量整改,如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在危房改造方面一是全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足额发放补助7328户,另有6户验收后未发放资金二是全市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数3693户,目前已开工1831户,其中竣工732户计划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和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五保低保方面针对全市仍有建档立卡无劳动力贫困户1663户2403人未纳入五保低保的情况,目前已有137人纳入五保低保、正在申请纳入的有122人;享受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有39人;因死亡或属性更改、终止帮扶的有60人;因不符合民政政策未能纳入的有2000人,采取按民政补差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正在核定或办理基本生活保障金的有45人。在教育补助方面有419人落实了20172018学年的教育生活补助发放完成了全市29名学生因超范围和重复发放教育生活费补助的核查整改工作。计划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发放工作。在医疗救助方面梅州市贫困人口100%参加了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全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全额资助。至目前,全市民政部门已按程序办理和发放医疗救助金1157人,共525.45万元。(梅州市扶贫开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