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乡村振兴信息公开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考核档案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8-02-07   来源:省扶贫办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扶贫办(局)、协作办、对口办、经协办:

去年11月,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2017年扶贫成效考核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近期各地正在抓紧项目推进和相关信息录入,有部分地方对扶贫考核所需资料又作了细化要求。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在扶贫考核中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通知》(国开发〔2017〕13号,附后)要求,为防止扶贫资料层层加码,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现就进一步规范扶贫考核档案管理补充通知如下:

一、贫困村级扶贫档案清单

(一)“一户一档”扶贫基础档案资料。主要是贫困户帮扶记录簿,填好记录簿相关内容。

(二)实施到村的各类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资料。包括立项会议记录、预算、招投标、合同、结算、验收报告、项目公示及照片等,以及项目资金申请、支付凭证、发票(含贫困户签领的帮扶资金、生产物资表)等。

(三)预脱贫户有关资料。从考核系统中自动导出《**年省抽查贫困村脱贫攻坚有关情况核查统计表》,**年预脱贫户名册,以及所有预脱贫户的《**年广东省农村脱贫户帮扶成效情况核查表》和《广东省农村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调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如列入年度预脱贫户的名单、村“两委”和驻村干部对预脱贫户的评议会议记录等材料。

二、镇级扶贫档案清单

(一)“一户一档”扶贫基础档案资料。主要是分散贫困户的帮扶记录簿,填好记录簿相关内容。

(二)镇级统筹实施的各类扶贫项目资料。包括立项会议记录、预算、招投标、合同、结算、验收报告、项目公示及照片等。

(三)扶贫资金使用凭证资料。对上级下拨全镇的扶贫资金分配拨付方案,以及镇级统筹的项目资金申请、支付凭证、发票(含分散贫困户签领的帮扶资金、生产物资表)等。

(四)所有预脱贫户有关资料。从考核系统中自动导出《**年省抽查镇脱贫攻坚有关情况核查统计表》,**年全镇预脱贫户名册,以及全镇分散贫困户的年度预脱贫户《**年广东省农村脱贫户帮扶成效情况核查表》和《广东省农村贫困户家庭经济收入调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如列入年度预脱贫户的名单、村“两委”和驻村干部对预脱贫户的评议会议记录等材料。

(五)镇级扶贫文件资料。主要是镇级日常相关的扶贫文件、通知、会议纪要等资料。

三、县级扶贫档案清单

(一)县级统筹实施的各类扶贫项目资料。包括立项会议记录、预算、招投标、合同、结算、验收报告、项目公示及照片等。

(二)扶贫资金使用凭证资料。对上级下拨全县的扶贫资金分配拨付方案,以及县级统筹的项目资金申请、支付凭证、发票等扶贫资金使用台账。

(三)扶贫考核有关资料。从考核系统中自动导出《**年省抽查县脱贫攻坚有关情况核查统计表》。全县**年预脱贫户名册。

(四)县级扶贫文件资料。如,减贫计划等政策性文件、扶贫专题会议纪要、日常工作通知等;相关部门如民政、教育、住建、社保、残联、公安、农业、人社、金融、财政等部门的政策性文件通知。

四、地市级(被帮扶市)扶贫档案清单

(一)市级统筹实施的各类扶贫项目资料。包括立项会议记录、预算、招投标、合同、结算、验收报告、项目公示及照片等。

(二)扶贫资金使用凭证资料。对上级下拨全市的扶贫资金分配拨付方案,以及市级统筹的项目资金申请、支付凭证、发票等扶贫资金使用台账。

(三)扶贫考核有关资料。从考核系统中自动导出《**年省考核地市脱贫攻坚有关情况汇总表》。全市**年预脱贫户名册。

(四)市级扶贫文件资料。如,减贫计划等政策性文件、扶贫专题会议纪要、日常工作通知等;相关部门如民政、教育、住建、社保、残联、公安、农业、人社、金融、财政等部门的政策性文件通知。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