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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省级农村财务管理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时间:2015-05-12   来源:梅县经信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省级农村财务管理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5月13日至5月18日,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陈妍斐;电话:020-83176505;传真:020-83176504。

  附件:2015年省级农村财务管理专项资金安排计划.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