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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佳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伪造、使用伪造检验报告及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案

时间:2018-11-05   来源:梅县区质监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梅)质监罚字﹝2018﹞5号
处罚名称:福建佳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伪造、使用伪造检验报告及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伪造、使用伪造检验报告及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容器
处罚依据:违反了《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示》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合计对该公司处罚款陆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福建佳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3500007983*****8
法人代表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2018/10/24
处罚机关: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梅县分局
地方编码:441403
当前状态:正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