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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梅县区“双打”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时间:2022-01-24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21年,我区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原则,紧紧围绕事关民生安全和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多举措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打造良好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8975人次,车辆665车次,检查相关企业、经营场所共6500家,查处商标侵权案30宗,货值4.13万元,罚没入库10.56万元;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03宗,货值1072.77万元,罚没入库63.23万元,移送公安案件14宗,抓获19人,刑事拘留17人,逮捕12人,打掉窝点数2个,团伙数1个。

二、典型案例

案例一:梅县区某某美食店利用伪证从事餐饮服务案

2021年5月20日,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梅县区公安分局程江派出所对梅县区某某美食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为伪造的证件。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4月12日取得《营业执照》后,因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为顺利通过网络订餐平台认证,当事人通过网站购买《食品经营许可证》。5月4日,当事人在网络订餐平台注册成功后,开始从事网络订餐经营活动。至5月20日,在网络订餐平台经营收入共计4677.19元。当事人利用伪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构成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4677.19元,并处罚款16000元。因当事人购买假证的行为,涉嫌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10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二:梅州市某某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食品案

2021年8月31日,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梅州市某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冻库内中现场发现“五花肉”、“腌制品五花肉”、“猪耳朵”和“猪脚”等冻肉一批。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购进单据及检验检疫证等合格证明材料。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的冻肉实施查封。9月2日,梅县区局依法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样并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涉案10个批次的样品经检验,冷冻五花肉、冷冻猪脚检出替米考星和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冷冻猪脚、冷冻五花肉、冷冻五花肉猪圆环Ⅱ型病毒核酸阳性;冻猪耳朵非洲猪瘟病毒核酸初检疑似阳性,后经国家检测中心检验确认为阳性。经调查,不合格猪肉数量为667.5千克,货值共为1.33万元,违法所得共计1273元。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类食品,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立案侦查,已对经营者谢某、叶某、王某3人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