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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15-01-23   来源:梅县经信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扎实开展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梅市安〔20153号)要求,结合我非煤矿山实际,现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上旬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近期上级有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年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检查范围

所有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露天和地下矿山、尾矿库,矿山企业必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企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由区、镇安监部门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

三、检查方式

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镇安监部门对全区非煤矿山进行全面的检查,通过检查,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迎接安全监管局抽查。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四)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五)企业开展预防事故的自查自纠和防范工作措施情况;

(六)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七)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八)应急预案及演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九)其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监办要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明确检查内容、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矿山监管人员要以“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深入非煤矿山企业,全面检查矿山安全状况,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强化检查,务求实效。各非煤矿山企业在接到文件以后,要迅速按照检查表内容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情况报安监局备案。区、镇安监部门将突出监管重点对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做好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三)依法监管,强化执法。要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为抓手,以开展这次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契机,重点查处一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解决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给予查处,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