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曝光信息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时间:2023-12-11
来源:梅州应急管理
【分享到: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
】
2022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该《解释》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