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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时间:2023-12-11   来源:梅州应急管理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22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该《解释》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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