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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3·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时间:2017-03-06   来源:梅县经信局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珠海
华丰纸业有限公司“3·4”较大火灾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珠海市人民政府:

3月4日上午,位于你市高栏港大道的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

此函。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