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宝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0•26”车辆伤害一般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评估报告
2024年10月26日凌晨1时左右,梅州市梅县区宝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5年2月12日,梅县区人民政府对《梅州市梅县区宝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0•26”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按照《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21〕202号)的有关规定,区安委办成立了梅州市梅县区宝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0•26”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及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审阅资料等方式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意见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与评估。从总体上看,梅州市梅县区宝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10•26”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已基本落实。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相关单位已对梅州市梅县区宝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章伟军、魏富贵落实责任追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梅县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梅州市梅县区宝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500000元。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对梅州市梅县区宝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章伟军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31723元。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对梅州市梅县区宝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魏富贵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21600元。
4.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已由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梅州市梅县区宝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熟悉掌握岗位专业技能。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任务清单”的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四、评估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针对事故整改措施意见已落实,但在评估检查中还发现一些问题,如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不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偏低、现场作业管控仍有薄弱环节等。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企业压实主体责任,深化隐患闭环治理
梅州市龙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梅州市梅县区宝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2月27日变更为梅州市龙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须重新梳理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确保安全管理架构真正运作,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到位。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所有从业人员(尤其是夜班、独岗作业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重点强化车辆操作规范、应急处置、个人防护等内容,培训记录须完整可查。企业须加强作业现场安全巡查,尤其是在夜间、交接班等高风险时段,配备必要的现场监管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操作行为。
(二)强化行业监管,抓实专项整治
区应急管理局要结合本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在前期专项检查基础上,持续深化建筑用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现场作业管理、车辆安全性能等关键环节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专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要将事故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三)健全长效机制,强化举一反三
石扇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将梅州市龙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制定差异化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频次、检查重点和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检查-整改-复查-销号”的闭环管理要求,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问题清零。
梅州市梅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