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对流天气的特点:
强对流天气是以大尺度天气系统为背景,大尺度天气系统影响或决定着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的生成、发展和移动的过程,而中小尺度天气系统又对大尺度天气系统有反馈作用。就广东省而言,强对流天气的特点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发生季节早、结束迟。广东的强对流天气一般2月开始发生,至9月以后逐渐减少,个别年份可提前在1月出现,推迟至10~12月结束。
2、强度大、破坏性强。广东的强对流天气与其它地区强对流天气一样,具有垂直方向速度大、突发性强、破坏力大的特点,如出现强对流天气时,一些过程的瞬时风速达12级或以上,甚至超过100米/秒。
3、水平尺度小,生命史短强。强对流天气是广东各种自然灾害中出现次数最多的一种灾害性天气,大风、飑线、冰雹和龙卷风出现均较频繁,例如,有的年份,一天内竟降冰雹4次,最长降雹时间可持续半小时;有的月份,全省可出现持续多日降雹。强对流天气的水平尺度小,一般小于200公里,有的仅几公里。生命史短,一般仅几小时至几十小时。此外,它还有气象要素梯度大以及非地转平衡、非静力平衡的基本特征。对流天气易于在某些特定的地区形成和发展,如山脉两侧、海陆边界、湖泊周围、沼泽地带等等,因此,各类强对流天气形成的物理过程是不完全相同的,这与下垫面的动力和热力作用的影响有很大的关系。
强对流天气防范措施: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短时暴雨、防雷、防大风准备工作,气象部门做好人工防雹作业准备;
2、户外行人和工作人员减少户外活动,注意远离棚架广告牌等搭建物;
3、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蓬的场所,关好门窗加固棚舍;
4、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回港规避或者绕道航行等应对措施,工地注意遮盖建筑物资,妥善安置易受暴雨、风雹影响的室外物品;
5、 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和对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