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721451-1/2011-00022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0-03-22 |
名 称: 梅县人民政府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信息来源: | 主 题 词: |
梅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年3月24日
本年报是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写。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9年3月20日止。(有一部分数据是2008年10月政府网站升级改版后统计的)
一、情况概述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以来,我县在领导的重视下,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由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备兼职工作人员。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编印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文本。编制并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四个参考文本,要求各部门依据参考文本,对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编制和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积极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参考相关流程,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三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发布政府信息。四继续依托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公开县有关单位187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动态公开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五个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实时了解办事进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年来,我县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编为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人事管理、政务动态、视频新闻等18个类别,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1 条,其中发布工作动态信息 270 条、视频新闻55条、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5条。另外各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有近3860 条,其中发布机构职能288 条、工作动态信息2728 条、通知公告115条。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在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我县编制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统一印制了《梅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梅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广大人民群众在填写政府信息申请表后,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形式向我县府办提出申请。2008年县府办还未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县物价局、县财政厅还没有制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2008年我县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县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信息发布量不多、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部运行的程序、内部督查考核奖惩机制等还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三是公开与保密的界限难以把握,一些敏感类信息是否公开认定不准,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影响。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将广大机关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建设服务型、阳光透明政府的要求上来。二是加强与完善制度的建设、执行和督查力度,要求职能处室、单位各司其职,及时做好政府信息维护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三是切实加强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正确把握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界限,及时对敏感类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确保信息公开的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