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梅州市
窑下石灰石场有限公司的公示
梅县区府公〔2026〕7号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规范非煤矿山开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2026年度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安委〔2026〕6号)等文件要求,拟依法关闭梅州市窑下石灰石场有限公司(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自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0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区应急管理局(0753-2589275)反映。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2026年11月拟关闭矿山基本情况表(第一批).xlsx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