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县区府函〔2026〕56号
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设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强化森林防火源头管控,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梅州市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各镇(高管会)上报情况、林区分布、进山路口变化、值守力量及火情风险点位等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区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设置予以调整,由原56个调整为38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管控责任。各镇(高管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规范临时检查站运行管理,抓实进山入林人员、车辆火源检查和防火宣传,从严管控野外火源,充分发挥检查站前端防控作用。
二、抓好站点落实。各镇(高管会)对照调整后的站点清单,及时做好站点布设、值守人员安排、物资保障等工作;对撤销的站点有序做好收尾,重点站点要强化值守保障,确保森林特别防护期防火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2026年梅县区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基本情况表.xlsx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2026年1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