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嘉侨因保管不善,将粤(2026)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10136号、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大道南三丰雅苑T4栋1604房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余嘉侨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