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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时间:2026-10-2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

钟加平公民:

  本委依法受理魏富贵、练杰奇、钟德永、曾发平、温七祥公民分别诉你、梅州市梅县区宝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及梅州市龙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梅县劳人仲案字〔2026〕418-421、423号)。因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仲裁文书送达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6年12月11日上午9时在梅州市梅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