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年产20000吨高锰酸钠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
一、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S9e1KvUpkDJE7BTOn3OQw;
提取码:pfnx;
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请联系建设单位查阅;
建设单位: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罗寨村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
联系人:李主管 0753-2833818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详见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本项目主要征求与项目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将填写的意见表通过信函、邮件、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