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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非公证继承-林文豹-粤房地证字第C1205510号、梅府国用(2005)字第397号)

时间:2026-09-24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

    被继承人林尊瑜于2011年2月26日去世,其名下位于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古塘村旋螺湖周陈街腾飞南苑A1-2栋5号复式店、粤房地证字第C1205510号、梅府国用(2005)字第397号中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陈穗珍、林文豹、林莉映、林莉琼、林莉红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林文豹继承,现林文豹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22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4日


附件:非公证继承-林文豹-粤房地证字第C1205510号、梅府国用(2005)字第397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