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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作废公告-蓝玉芬-C3229792、梅府国用(2005)第3774号)

时间:2026-09-24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C3229792、梅府国用(2005)第3774号

蓝玉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1403131006GB

00103F00010017

梅县华侨城中央大道A区5号第6号复式店铺

因法院判决,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公告单位: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4日

附件:作废公告-蓝玉芬-​C3229792、梅府国用(2005)第3774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