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企业申请,经研究,决定注销梅州市聚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号:梅县WH安经证字【2023】055号)。即日起,该许可证及副本均无效。
特此公告。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编号
梅州市聚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窝里20号
91441402MA54992Q90
梅县WH安经证字【2023】055号
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