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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年产20000吨高锰酸钠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6-08-17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年产20000吨高锰酸钠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年产20000吨高锰酸钠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罗寨村(东经116.225544°、北纬24.455053°)

  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拟投资362.3万元,依托厂区现有已建成的高锰酸钠车间、包装车间等厂房实施高锰酸钠技术改造,通过生产工艺技术流程改进,实现高锰酸钠年产20000吨,可填补国内电子制造行业 PCB 印制线路板、半导体先进封装等电子产业需求缺口,契合新能源及新材料产业发展大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

  联系人:李主管

  联系电话:0753-2833818

  通讯地址: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罗寨村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

  三、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工

  联系电话:020-83705182

  电子邮箱:609935688@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807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见《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之前,公众可以通过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面访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反映与本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