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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征集2026年度招标代理备选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6-07-2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提升工程建设、货物及服务类招标采购工作质效,健全中介机构择优选用机制,保障各类项目招标采购程序合法合规、高效推进,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质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择优组建2026年度招标代理备选单位库。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代理资格以及良好的纳税记录。

  (二)资信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违规违法行为、未受过行政监督部门处罚。

  (三)具有良好的工程政府投资项目代理业绩,近2年累计完成代理政府项目总金额1500万元以上,项目代理业绩不少于5个。

  (四)招标代理机构成立并实际运行满3年以上。

  (五)有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六)具备符合政府采购开评标场所功能标准的场地(含监控系统、电子评标设备等),且通过财政部门验收备案。

  (七)建立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八)具备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及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二、申报资料清单

  符合报名条件的代理机构可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纸质资料:

  (一)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代理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四)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材料(可以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查询)。

  (五)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和近3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六)机构办公场所平面图、实景图等证明资料。

  (七)承诺书。出具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承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代理项目,并承诺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回避制度及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及同意遵守本单位的招标代理备选库管理相关制度。

  (八)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无相关不良记录的查询结果纸质材料。

  三、入库评审程序

  (一)申报受理期限

  1.时间:2026年7月29日—8月2日(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逾期不受理。

  2.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四楼计划部)

   联系人:林益民;联系电话:0753-2523001

  3.递交要求:报名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送交到联系地址。报名材料概不退还。所有资料密封包装,封皮标注单位名称、“2026年度招标代理备选单位申报材料”,封口加盖公章;未密封、资料不全、未按要求盖章的材料直接拒收。

  (二)评审流程

  1.资格条件审查:对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2.综合评价评分:满分100分,从项目业绩(30%)、服务团队(25%)、信用等级(20%)、场所规范性(15%)、材料完整性(10%)五方面进行量化评分。

  3.结果公开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2026年度招标代理备选库。

  四、动态退出机制

  服务有效期为1年。对备选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失信惩戒,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不适合的调整出备选库,并对符合要求企业增选入库。

  (一)备选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遵守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规定、程序;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代理合同,向招标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备选单位必须强化业务能力,出现流标及因过失被投诉等情况的,将取消下轮工程项目抽取资格;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清除出备选库。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交通主管部门处理,包括列入黑名单、通报批评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企业经营范围、业绩、奖惩、从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资料的;

  2.因经营范围发生变化,不符合要求,又不主动告知,仍违规从事代理活动的;

  3.在委托的业务中有严重过失,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被司法业协会等部门处罚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经司法机关或行政监督部门认定,有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报告等情形的;

  5.在代理活动中,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招投标或代理机构的;

  6.被抽取选定后拒绝接受代理业务或转包给其他代理机构的;

  7.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义务的;投标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调查、检查的;

  8.拒绝接受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或者拒不配合招投标活动的;

  9.根据项目投资大小有选择性参与项目选取活动,无法参加选取活动超过三次的取消入库资格。

  10.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全程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申报单位自行承担材料制作、交通等全部费用;

  (二)申报单位提交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伪造业绩、隐瞒失信记录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及入库资格,列入黑名单;

  (三)我单位不承诺所有入库机构均能承接项目,项目委托根据业务需求、随机抽取综合确定;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附件:代理备选单位申报资料





  梅州市梅县区公路事务中心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