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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作废公告-陈学春、李梁洪-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36561号、梅府国用(2012)第1654号)

时间:2026-07-2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36561号、梅府国用(2012)第1654号

陈学春、李梁洪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1403131002GB00043F00010014

梅县华侨城华慧苑9栋1号楼902房

因法院判决,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书

公告单位: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8日


附件:作废公告-陈学春、李梁洪-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36561号、梅府国用(2012)第1654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