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柏萍、林炳新因保管不善,将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香港花园沿江金岸II区A9栋202房及杂间、粤房地证字第0189447、1019361号的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爱萍、黄明虹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