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梅县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梅州梅县220千伏梅县北(文普)输变电工程等2个项目)》,并于2026年7月8日经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二、公告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原因
推进梅县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电网网架结构,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可靠性,拟通过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基本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6.4269公顷,共2个地块,地块编号为WLS01和WLS02。落实地块WLS01位于梅县区梅西镇罗墩村,落实地块WLS02位于梅县区隆文镇苏溪村。落实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6.3474公顷、建设用地0.0795公顷和未利用地0公顷,落实后,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供电用地)。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后,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6.4269公顷,落实后,等量缩减梅县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6.4269公顷。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6年7月8日
四、公告方式
在梅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同时在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梅西镇人民政府、隆文镇人民政府、梅西镇罗墩村民委员会、隆文镇苏溪村民委员会公告栏张贴布告。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