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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遗失公告-何文光-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35176号、梅府国用(2012)第305号)

时间:2026-06-3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何文光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35176号、梅府国用(2012)第305号的国土证、房产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土证、房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文光

2026年6月26日


附件:遗失公告-何文光-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135176号、梅府国用(2012)第305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