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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梅州市梅县区鸿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6-06-1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梅县区鸿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向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商品房屋权属证明书中未分拆的商品房单元登记,该开发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取得商品房屋权属证明书,登记字号:梅房2007确权,证明书号码:369号;权利人:梅州市梅县区鸿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坐落: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古塘村旋螺湖新苑花园C9栋;商品房套数:4间单层店、16间车库、4间杂间、38套套房。

    至2026年6月16日前未分拆单元的如下:2间单层店(3号单层店、4号单层店),16间车库(1号车库、2号车库、3号车库、4号车库、5号车库、6号车库、7号车库、8号车库、9号车库、10号车库、11号车库、12号车库、13号车库、14号车库、15号车库、16号车库、),4间杂间(1号杂间、2号杂间、3号杂间、4号杂间、),其中1号车库已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梅府国用(2010)第2705号),但未有房屋信息的登簿记录。现提交的权属证明书证号:36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梅府国用(2007)第3441号)及商品房屋产权权属申请表。

    经查,新苑花园C9栋共22个单元(2间单层店、16间车库、4间杂间)未登记发证,现拟对该22个单元(2间单层店、16间车库、4间杂间)给予登记发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41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部

联系方式(电话):0753-2589087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8日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鸿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