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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非公证继承-古艳琴-粤房地证字第1147015号)

时间:2026-06-17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被继承人古联茂于2026年5月10日去世,其名下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锭子桥怡迪苑第12栋501房及2号杂间、粤房地证字第1147015号中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何齐英、古艳琴、古雪琴、古秀琴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古艳琴继承,现古艳琴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9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7日


附件:非公证继承-古艳琴-粤房地证字第1147015号.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