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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梅县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6-06-1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用《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24〕1号)精神,经审核,我区2026年符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条件(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共有韩秋红等3177位。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异议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异议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电话等,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口头异议、电话异议、无公章的单位异议、匿名异议和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梅县区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一号

  电话:0753-2589650,传真:2589015,邮政编码:514700。



      

  附件:梅县区2026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ls




  梅县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小组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