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娴、罗志文因保管不善,将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府前大道怡景豪园地下层315号摩托车位、粤(2017)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0020495号的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娴、罗志文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