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梁启欣于2011年7月15日去世,其名下梅州市梅县区嘉应西一路二巷4号(粤房字第0573067号、梅府国用(1999)字第000378号)中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梁发栋、李瑞英、梁发柱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梁发栋继承,现梁发栋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2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