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吴永德于2024年09月16日去世,其名下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古塘村旋螺街第B8栋宇惠园A座802房及10号杂间、粤房地证字第C3243520号、梅府国用(2006)第453号中的财产50%份额系其遗产。根据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确认李惠芬、吴志敏、吴志刚为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定继承人提交的询问表、具结书等确认该遗产由李惠芬继承,现李惠芬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6月26日之前)将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据以复核。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文体中心四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3-2589843
特此公示。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