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辖区矿产资源与生态环境,规范涉案财物管理。2023年10月23日,我镇接群众举报,在石岭村非法偷采稀土作业现场,依法扣押涉案作业工具导流洞钻孔机一台,潜水泵一台,现场未抓获涉案人员。
后续经多方排查追查,始终未能找到相关违法行为人,也无相关权利人前来接受调查、认领物品。该批工具扣押封存至今已满两年,长期无人认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涉案财物认领处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案物品为非法开采稀土所用工具设备,现已统一封存妥善保管。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财物所有权人、利害关系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权属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实信息、配合调查并办理认领手续。无法提供合法凭证、拒不配合核查的,不予办理认领。
三、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或逾期未到场处理的,将依法认定为无主财物,按规定程序统一处置,处置款项依规上缴国库。
四、本次财物处置不免除相关人员违法责任,我镇将持续追查线索,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严禁冒领虚报,违者依法从严处理。
联系单位:梅州市梅县区水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地址:水车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53-2458201。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水车镇人民政府
2026 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