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粤文旅革〔2023〕15号)、《广东省文物局转发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核定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粤文物函〔2025〕268号)文件要求,按照分级公布原则,经过初步筛选、史实核对、意见征集,现拟将四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卢伟良故居、承美别墅(张海故居)、松口余庆楼、雁洋人民公社水电站机房公布为梅县区第三批革命文物,现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和异议,请向梅州市梅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书面意见,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文化中心四楼,联系电话:0753-2562129,邮箱:1991729295@qq.com。
特此公示。
附件:拟公布梅县区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
梅州市梅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5月28日
附件1
梅县区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共计4处)
序号 | 镇(街道) | 文物名称 | 文物级别 | 文物年代 | 文物类别 |
1 | 大坪镇 | 卢伟良故居 |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 近现代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2 | 桃尧镇 | 承美别墅(张海故居) |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 近现代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3 | 松口镇 | 松口余庆楼 |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 清代 | 古建筑 |
4 | 雁洋镇 | 雁洋人民公社水电站机房 |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 近现代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