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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公告(遗失公告-许妙卿、朱干兴-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093260号、梅府国用(2009)第1813号)

时间:2026-05-2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许妙卿、朱干兴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093260号、梅府国用(2009)第181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妙卿、朱干兴

2026年5月19日


附件:遗失公告-许妙卿、朱干兴-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1120093260号、梅府国用(2009)第1813号.jpg